Archive for 2008年5月13日


  活跃在中国境内的境外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方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地介入中国经济决策。有关中国的经济主权受到侵蚀的话题越来越引起关注。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在华的境外利益集团无拘无束,为所欲为,应实施有效制约。

  对外开放30年,进入中国的外资早已告别“散兵游勇”状态。为巩固和扩大在华利益,这些外资依靠自身雄厚经济实力与母国强大政治后盾,通过各种方式,活跃于中国各级政府部门与重要民间团体之间。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与制衡,各类境外利益集团通过各种途径,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地介入了中国重大事务,并带来一系列复杂影响。

境外利益集团在华活动手法

  近些年来,境外利益集团在华活动十分活跃。而中国官方与民间对这类活动及其影响缺乏清晰认识。

  其一,强力公关。境外利益集团熟谙中国国情,巧妙利用各方人脉,想方设法接近各级领导人,一方面试图进行商业游说,影响相关决策;另一方面可作炫耀资本,为商业活动铺路。有媒体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在黄金时段播放、或于头版头条刊登领导人会见外国企业家的镜头与画面。而为击败竞争对手的并购,积极游说省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取得了官方鼎力支持的例子也不少。

  其二,利益输送。境外利益集团或聘请一些部门领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或将相关课题配以丰厚的课题经费,给予有关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等为途径,对中国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影响。某些国际大公司常年、多次以课题研究名义,向国内一家研究中心提供研究经费,该中心投桃报李,一直为跨国公司的在华利益而奔走呼号。此外,以安排出国观光、子女境外就读、协助转移资产等条件,或以参加国际学术研讨、邀请做访问学者、收录论文进SCI(科学引文索引)、授予名誉学位或职称等为诱饵,吸引中国官员、学者为其效力。

  其三,与国内利益集团结成共同体。在对外开放进程中,中国滋生了一大批从事“买办”活动的掮客,这些掮客与境外利益集团形成日趋紧密的“共生”态势,游走在境外利益集团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获取超额收益。与境外利益集团结成利益共同体的还有法人。一些大型中资企业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充当外资的“铺路石”与“敲门砖”。如某些有违常理的合资路线,一开始就体现出外资的独资图谋。由于中方出资人往往缺乏有关经营经验,因此合资公司实际由外资主导。

  其四,与一些地方政府形成共生。在GDP增长作为主要考核政绩的制度安排下,一些地方政府纷纷进行“冲向底部”的“割喉战”,争相招揽外资,过度引进,超前开放,导致日趋严重的“外资崇拜”。如有的地方政府在筛选当地骨干企业的战略投资者时,首先排除的是中资企业,执意将国有股权转让给境外投资者。“两税合一”刚刚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政府和某些外资企业便联合行动,希望影响立法机关的决策,保留外企特殊优惠待遇。

  其五,跨国垄断资本结成联盟。中国第一、世界第五的电池生产商福建南孚公司已成为跨国垄断资本合谋的经典案例。1999年南平市有关部门为改善治理结构而主导引进外资,但竭力避免被同行产业资本(主要是竞争对手美国吉列)所并购。然而,以摩根士丹利为首的国际基金在2002年对南孚实现控股后,2003年就将所持股份全部转售给吉列。

  其六,借助总部所在国政治力量。以政治促进商业利益,是国际社会“通行规则”,境外利益集团自然精于此道。如获悉中国有关重点工程需要数亿美元的设备和技术时,有的外企极力游说该所在国政府与中国政府沟通,甚至通过国家领导人访华促成与中方签署巨额供货协议或交易。

透过现象认识利害关系

  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基础,也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保持经济主权的独立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提,也是实现经济繁荣、国家富强、民族自决的重要保障。一国的经济主权不仅体现在领海、领土的管辖与治理权,更重要的是集中在经济自主决策权。

  当前,活跃在中国境内的境外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方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地介入中国经济决策。有关中国的经济主权受到侵蚀的话题越来越引起关注。

  一是影响中国重大决策。美国现任国务卿在任国家安全顾问时,就特别强调,在军事对抗、政治角力、经济竞争的同时,应当更加注重对目标国知识精英的影响。境外利益集团利用在华获得的丰厚利润,自己培育并拥有分析师,或高薪聘请优秀华人学者担当顾问或独立董事,通过境内外媒体精心包装、刻意打造,提供各类活动舞台,提高其知名度、美誉度,从而成为中国国内行业精英,拥有强大的话语权,以期影响行业乃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

  如中国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分置改革、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海外上市等谋划时,表面是相关经济学者在呼吁,实际都或多或少渗透着美国金融机构、智囊机构的决策诱导。其中,某些市场化、国际化倾向,有可能使国企逐步沦为外企的并购对象,乃至市场被控制或垄断。

  从另一面看推进中国优质大型企业或国有垄断企业境外上市,既要为外国金融服务机构提供巨额咨询、审计、评级、承销费用,又造成中国财富通过“分红”形式输送到境外,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家公司当初境外上市融资不过百亿美元,但是随后四年海外分红就超过千亿美元。

  二是影响中国立法。某些跨国公司在中国大举并购,当中不乏涉及谋求或实现市场垄断的情形。起草和颁布《反垄断法》是解决外资并购垄断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境外利益集团与国内相关利益集团一道施加影响,致使《反垄断法》推迟出台达十多年之久。

  三是影响中国政府威信。中国政府明文规定,中国金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习惯且擅长全能运作的某些外资机构,利用中国混业监管上的某种缺失,加速在中国金融业的网状布局,有关外资金融机构已在华拥有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分支机构,“明目张胆”地实施混业经营。

  为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膨胀,自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实施以紧缩银根为主的宏观调控。但是,若干外资机构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独特的优越地位,向本土房地产公司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各类金融服务。一些国际顶级公司,直接或间接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影响房价。

  在境外利益集团的影响下,有的部门与机构,扩张自己的部门利益、局部利益以及部门局部中的小团体利益,为此往往不惜采取欺上瞒下的方式,误导高层决策。

  四是影响中国法律威严。一些外企集体抵御《劳动合同法》出台,是因为这类外企违法用工比比皆是。有的外企一直不与劳动派遣者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随时可以辞退这些员工,而且不用支付赔偿金。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与法人的义务,依法征税是每个国家的税收主权。不少在华外企长期存在“长亏不倒”和“越亏损越投资”的怪现象,2005年账面亏损的外企占总数60%以上,其实质大都是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并通过各种公关活动持续避税获利。国家税务总局的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一些跨国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避税,每年给中国造成税收收入损失保守估计达300亿元以上。在中国经济年均增长约10%、税收年均增长高达20%~30%的态势下,2004年外资(包括港澳台商企业)百强纳税增长率为零。

  中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中的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限制。但是,某些外企以“建立工会组织不符合国际惯例”等理由拒绝员工参加和组织工会。在华外企近50万家,雇用职工2000多万,但是组建工会的外企不到20万家。

  五是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稳定。在有的地方部门的庇护下,一些跨国公司长期漠视中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至于相关劳动纠纷愈演愈烈。恶劣的工作条件、低廉的工资水平、缺乏各类劳动保障等因素,使外企职工群体性事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中国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提供的数据称,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近十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调查的50万件腐败案件,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借鉴国际经验制约境外利益集团

  在西方国家,对境外利益集团的游说等活动,如果不加限制,就有危害本国利益的可能。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的境外利益集团无拘无束,如今该是依法进行有效制约的时候了。

  首先,约束境外利益集团活动。

  方式一,法律制约。美国主要有三部法律——《外国代理人登记法》(1938年)、《联邦院外活动管理法》(1946年)和《院外活动公开法》(1995年)——对境外利益集团的活动进行直接管制。主要涉及:对“游说者”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界定;实施主动登记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与身份表明制度;以及对违法者实施民事与刑事处罚。其他法律也对境外利益集团的行为进行限制。如《联邦选举法》禁止外国人和外国代理人对选举进行捐款,《政府道德法案》禁止外国人和外国代理人向政府官员馈赠礼物。

  方式二,舆论与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报道揭露比法律制约更加及时有效,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大众以及其他各类组织机构,对跨国公司、相关涉外团体与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在美国国会注册的游说组织大约有两万多个,但是注册为“外国代理人”的不到500个。大多数为海外利益进行游说的组织并没有主动履行注册义务。因此,仅靠法律对“外国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远远不够,而舆论与社会监督有效弥补了这一不足。其中,社会组织就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在防范外国利益集团的活动中,往往是目标的提出者、活动的领导者和推动者。这些组织往往由国会议员或专业律师发起建立,拥有雄厚的资金基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明确的行动议程,并与政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方式三,鼓励与境外利益集团相对立、相竞争的利益集团的发展,实现博弈的基本平衡。鼓励竞争性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益团体的发展,形成对强势集团的制衡。

  其次,制约学者与“掮客”行为。

  规范部分学者的“研究”行为。本着“管住政府,放开民间”原则,约束、规范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接受境内外企业、机构资助的课题研究,严格禁止涉外部门工作人员在外企或驻华商会等的“变相任职”。鉴于行政干预力的敏感以及道德制约力的缺失,鼓励相关社会公益团体对那些充当“黑嘴”或境外利益集团代言人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学者提起法律诉讼,以制约某些学者日益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增加决策与执行的透明度,鼓励媒体进行公正的舆论监督,激励公众进行必要的社会监督。

  约束“掮客”的买办行为。充当掮客、游走于境外利益集团与国内各政府部门之间的有一些是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因此,强化高级领导干部财产与子女亲属就业的申报、登记与公示制,敦促高级干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管教好自己的子女亲属。

  再有,遏制部门与地方利益膨胀。部门利益与地方利益膨胀,有可能驱使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与境外利益集团“同舟共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与境外利益的紧密交织,是境外利益集团活动为所欲为的主要诱因。因此,必须坚决遏制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不断膨胀。

      中国企业今天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谁好谁坏的问题,而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一起大幅度衰退的问题。以往专家、学者所倡导的是国退民进,但这不能解决国企问题。根据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表的中国总体竞争力(包括经济表现、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基础设施四大指标组成)报告显示,2000年以前中国的总体竞争力大体与菲律宾、巴西、希腊等国差不多,但是2000年以后差不多跟捷克、匈牙利、波兰、泰国处在同一个水平,还比不上智利、比利时、马来西亚这些国家。这些数据显示,这几年民营经济似乎不能带动总体竞争力的发展。

  中国企业家所面临的问题到底出在哪?我认为我们这个经济体系本身有几个严重的问题需要解决。

  1.自由竞争总是好的吗?

  我们过去总认为自由竞争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我们这么多年的改革开放,一些思维简单的专家学者们也不断提倡这个理念。但是纳什提出了反思维——自由竞争总是好的吗?

  纳什讲了自由竞争的负面因素。它解释了自由经济泛滥的第一种现象——低水平重复浪费的恶性竞争,使得资源被大量浪费。

  举个例子,如果在美国你开发出来一个新产品,大家都以股东身份给你投资,你就能越做越大,这是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功能。但是中国企业不是这样的,中国企业的现状跟Chinatown(唐人街)一样,在纽约、洛杉矶、伦敦到处都有Chinatown,当你把一家餐厅做好了之后,其他人不是一起投资你的餐厅,跟你一起做大,而是在你隔壁另外开一家。如果做得好,又会有人跑到隔壁再去开一家,结果一定有人因做得好再开一家。突然之间Chinatown就有了一大堆餐厅进行互相竞争的局面,这就是中国企业的状态,也叫“饿狼现象”。这种竞争的最终结果会使得大家都无法生存。我记得一个数据,它显示中国80%的民营企业的寿命年只有2.9年。这使得资源被大量地浪费。在我们生活中,这种恶性竞争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比比皆是。

  越想规规矩矩努力做好产品质量控制和研发的公司就越可能先被淘汰。为了说明中国企业不重视研发的畸形现象,我们用“每10万个居民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这一指标进行说明。结果,我们发现这一数字在中国只有4件,排在37位,和马来西亚、泰国的水平差不多,但排名第一的卢森堡却有7094件。中国在专利生产能力指标(本国居民所获专利数量与企业研发人员的比率)的世界排名成绩为36位,和爱沙尼亚相当,而排名第一的韩国的成绩却是中国的57倍多,这充分说明了韩国三星等公司为何能够超日赶美了。

  2.与国际接轨的困惑

  如果你去问一个农民如何开闸灌溉,农民就会告诉你开闸之前要先挖沟渠,把水引到你需要它去的地方,缺水的农田不应是随便开闸的。什么是目前的国际化呢?那就是随意开闸让洪水漫流淹没了大片农田。难道我国大力主张完全国际化的专家学者不知道要先挖沟渠吗?什么是沟渠呢?法治化的游戏规则就叫沟渠。

  目前国外资本市场对中国十分看好,但是为什么国际化越彻底大家日子越难过呢?为什么人均产值增加这么快,却没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呢?因为这个产值很大一部分是外商投资的。根据资料统计,每年以合法利润形式流出中国的资金就高达2000亿美元。现在问题出来了,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予了土地和税收优惠等,这些优惠最终形成了利润流出中国。如果优惠是给内资企业的话,这个利润——还有转投资的可能,也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的转投资可以创造出乘数效果。以江浙地区而言,乘数效果可以创造出数倍的产值。但是优惠一旦给了外资企业就往往最后会流失出去了,这样就再也无法通过转投资创造乘数效果了。

  凡事有利就有弊。我以外资为例,美国麦肯锡顾问公司预测五年之后外资零售业将要占据中国80%的市场。如果恶性竞争成功,而且把中国零售业打垮了,那么五年之后会怎么样?

  中国是一个法治化规则不健全的国家。中国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已经日臻完善,但是在执法环节上依然有一定的缺陷。我常挖苦中国的公司法,它不但引进了欧洲的监事制度而且又吸收了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但如此一来,中国的公司法就形成了监事与独立董事重叠的尴尬局面,而且这两种制度的同时存在,又会使整个公司法的实施形成内在冲突,最后,自然会降低制度的原有功效。

  我们的大多数内资企业不但规模难以和大型外资企业并驾齐驱,而且我们的内资企业对外资收购还不甚了解,对收购的认识仍然显得有些幼稚。

  在没有法治化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如果让外资企业随便准入、随便收购内资企业的话,比如零售业、金融业,或者其他行业,内资企业都会因为大欺小、强欺弱的缘故被淘汰。

  与国际接轨到底接的是法治化的游戏规则。如果没有把这套游戏规则引进来,反而把那些表面现象引进来,包括零售业、银行、服务业等等产业的开放,那无异于是引狼入室,纵容外资企业大举进攻中国市场。目前内资零售业、金融业、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在国际化浪潮之下陷于困境的原因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在国际化之前“放开水闸而没有挖沟渠”。

  但是又有专家学者说我们的金融改革是不得不做啊。做当然是应该做,但是我们的改革要三思而行。比如说央行曾经宣布人民币汇率要灵活浮动,要跟国际接轨,而且央行要把汇率波动的风险转移给企业承担。我想请问大家一句话,晓不晓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为什么可以实施浮动汇率制度?我想告诉大家,因为这些国家的公司大部分都知道如何对冲外汇风险,我想请问,我们中国的公司有多少知道如何对冲外汇的风险?中航油已经算是不错了吧,但是一出手就惨败而归,其他的公司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下还奢谈浮动汇率是不切实际的。

  既然很少有中国企业知道该如何对冲外汇的风险,你怎么敢把风险给企业承担呢?而且中国是加工型的制造业大国,平均利润可能还不到5%,汇率的小小波幅就会把利润全部掏空,所以这么重大的汇率改革对中国市场的影响是很重大的,并不是只要一执行就是与国际接轨嘛。否则,那又是只看到了事物的表面,却完全不知道浮动汇率的背后是要有配套措施的。-

  3.浮躁和投机取巧的心态

  我在《标本》一书中,特别指出中国的地产企业负债过多、风险过高的问题。我们的企业家肯定认为高负债是很正常的,我认为这就是民族企业家的悲哀,因为我们根本意识不到这是不正常的现象。

  万科的王石每次演讲时,都不忘讲到香港的新鸿基,他说新鸿基比万科大100倍。事实上,香港的地产“四大天王”:新鸿基、恒基兆业、新世界(13.28,0.29,2.23%,吧)、长江实业,最少都比内地的同行业企业大100倍。而且香港的法治化建设比内地好得多,信用体系也比内地健全得多,因此它们应该更有能力去借钱是吧?我想请大家猜一下,它们的资本负债比例是多少?内地的上市公司负债比高得惊人,而它们的平均资本负债比例是20%。

  和内地企业相比,“四大天王”的经营战略保守得多,难道保守才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吗?各位请再想想,“四大天王”各项财务数据的类似度让我感到震惊。我们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和它们不一样的公司恐怕早就被淘汰了吧。它们为什么能够成长为比内地同行大100倍?“因为成功的原因只有一个,而失败的原因很多”。

  那么,中国的企业为何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呢?我想这和一些中国企业家特有的浮躁和投机取巧的心态有关。有的中国企业经营者的心态非常的浮躁,总想迅速的做大做强,而不注意企业经营细节的优化。他们所谓做大做强的最迅速而且投机取巧的方法就是通过负债融资,而这也是为何我国企业的负债率之高恐怕在世界上都是名列前茅的原因所在。-

  4.认不清行业本质

  我在《思维》一书中指出,观点、资金、人才和技术其实已经不再是现时企业主要的问题了。它们虽然是企业成功的三要素,但更重要的是符合行业本质的战略指导思想。怎么理解我这句话呢?

  最近一些日本企业相继衰亡,包括日本日产、三菱集团、索尼,都出现过极大问题。从日产到索尼的变化你就看得出来,他们要挽救公司,要重新取得它的竞争优势,它所改变的既不是我们国内企业要上市、要融资,也不是技术升级,也不是寻找人才,不是说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一个能够符合行业本质的战略思想,日本人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的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在这方面是要反思的。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开辟高新技术产业区,但是如果科技新区只是单靠土地以及税收的优惠就能搞高科技的话,那么世界各地都可以搞高科技了。发展高科技并非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不是政府批一块地,或给一些税收优惠就能搞的。因为大家根本就不知道高科技行业的本质是什么。

  任何不符合行业本质的政策都会遭致失败,例如以前政府所推出的“市场换技术战略”,最后结果却是市场丢了,技术也没换来。

  也许最后,你会发现我们大力推行的产业升级可能是错的,为什么呢?西班牙的纺织业水平比中国落后好多年,那里有些工厂还在使用我们一辈那个时代的脚踩缝纫机,但人家不但超越了咱们,还超日赶美,为什么?因为他们把握了纺织业的行业本质,而我们的政策制定则没有把握行业的本质。

  有些人问我,国内大多数企业应该还是很清楚行业本质的吧,否则他们如何生存呢?但是我的观察刚好相反,我认为我国大部分企业家是不知道行业本质的。我在上课的时候经常问企业家——你们做了一辈子的行业,请你们告诉我,你们的行业本质是什么?大部分企业的经营者是答不上来的。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我对中国企业与企业家们的看法是挺悲观的。我想这么说,难道我批评企业就一定表示我悲观吗?大家应该把我的批评当成严厉的期许。但是我必须说,在我前述的竞争过于激烈,国际化深化,企业风险加大,以及企业家和企业政策脱离行业本质的种种压力之下,你说我们企业家怎么可能好过?

  "郎大炮"又来了,告诫蓝天上秃鹰盘旋,前路依然坎坷。

  昨天,在"交通银行百年庆典广州分行启动仪式"上,朗咸平再次成为聚光灯投射的焦点。在庆典的喜庆气氛之中,素来锋芒毕露的郎咸平仍然气势不减。在"产业链竞争下的企业突围战略"的主题演讲中,朗咸平力陈中国经济当前的迷局,并剑指觊觎中国的海外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为"两只随时准备啄食中国企业的秃鹰"。

  企业突围长远之路在于掌控"6+1"

  "全球经济已经进入产业链竞争时代,还认为中国是制造业大国就大错特错了,你们还认为廉价劳动力是中国制造业的优势吗?错!"

  "芭比娃娃10美元的售价中,劳动力成本不到2毛5分钱,难道凭这点优势就想国际化?"郎咸平的旋风精神不改。他认为,部分广东著名企业利用廉价劳动力优势,配合国外品牌,走国际化路线,这一战略从一开始就意味着不可能成功。

  但是,制造业究竟该如何突围?"如果你们都炒楼炒股去了,留下来的空档将被两只秃鹰占领;可是你们继续留在制造业,又该怎么生存?"郎咸平随后用演讲剩余的一刻钟时间,"告诉在座各位何去何从"。

  因循之前阐释的制造业"6(即制造加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1(制造)"模式,郎咸平指出,企业突围的长远之路在于如何掌控"6+1",但现在"不是有没有’6’的问题,而是缺乏高速整合’6’的一整套系统"。他特别对比了广东本土的纺织行业与一家即将在穗登陆的西班牙服装制造商。据测算,广东本地服装业完成一次"6+1"循环的时间为180天,而已经攻占北京、上海市场,马上进军广州的这家西班牙制造商是多少呢?12天!在仓储等环节节省下的大量运营成本使得廉价劳动力的所谓优势不堪一击,即便对手85%的生产仍然放在欧洲,却同样可以低价侵蚀广州市场。因此,郎咸平提醒广州制造商,先有一套完整的系统,保证高效整合的运行,否则"6+1"的成本会更高。

  "你做了一辈子行业,那你知道自己行业的本质是什么吗?"郎咸平此话一出,全场鸦雀无声。他坦言,把握行业本质是最难理解的一点,因为每个行业的本质都不相同。但这却是制造业突围最为关键的一点。郎咸平再以这家西班牙制造商举例,称这家企业的"最高创造力"正是"放弃创新本身,而致力于做市场的快速反映组",将"6+1"的时间缩到最短,迅速推向市场,掌握市场脉动。

  二元经济带来三大怪象

  在地方政府以GDP为纲的理念推动下,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了GDP增长的一半,而消费仅占35%;而在美国,这一比例为中国的两倍。"在错误的增长模式推动下,中国独一无二的二元经济形成:一面过冷,一面过热。"郎咸平认为,二元经济必然导致宏观调控失效和通货膨胀两大后果。

  郎咸平强调,二元经济中,政府目前的宏观调控政策将产生三种现象,使"冷的更冷,热的更热"。一是银行将从过冷的部门抽调资金到过热部门;二是让制造业企业家们深刻感到营商环境的恶化,不得不选择把钱投到炒楼炒股中去。"去年深圳楼价飞涨,背后却是不少企业的倒闭,恰好说明了经营环境的恶化";第三种即"海尔现象","家电制造商主业难支,自己跑去做地产开发商"。三种怪现象之下,资金发生逆流转,从过冷的部门转移到过热的部门。他认为,这才是中国当前经济困局的主因。

  "银行上市并不能改变坏账问题"

  "银行改制上市是个错误!我们将堕入最不熟悉的国际金融战中!"即使在上市公司交行百年华诞上,郎咸平也并不讳言反对银行改制上市。

  他认为,国内银行的主要问题在于坏账率过高,而坏账出现的原因包括借款人素质不高和法制体系不健全两大方面,因此坏账多十分正常,而银行改制上市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本质问题;相反,上市使国内银行业堕入到我们最不熟悉的国际金融战中。他再次提到之前多次批评的建设银行,其海外最大股东美国商业银行曾公开宣称,虽然在次债危机中该行投资错误蒙受巨大损失,但是通过投资建行获利300亿美元,"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每个中国百姓都帮它赚了100美金!"他同时反观中投出手并购黑石,"这是个快倒闭的企业啊!"

  郎咸平直言,"他们不会与你竞争炒楼炒股",美国的国家战略刀锋指向中国的实体经济,这才是两只秃鹰真正虎视眈眈的猎物。"别问次贷危机对美国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先担心下自己吧!"他认为,美国将中国拖入的金融战争,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超限战,其威力可能远高于以往任何国与国之间的各种"战争"。